——姓名。
——方林翰。
——年龄。
——二十九。
“可以做我男朋友吗?”
“可以啊。”
“方林翰,你有病是吧?你当我不存在?去跟别人开房?合着你是来者不拒?”
“说话呀,平时你不是很文雅吗,很有礼貌吗?怎么这时候不回话了?”涂着亮片的指甲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一条条红痕。
“我累了,放手。”他所说的话里没有女孩子所想的道歉和假深情。
方林翰没有甩开那只手,因为这样是不礼貌的。他只是冷眼看着面前的女生,一直等到她自己放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她也许会是下一个人的挚爱,但对他来说,她只是个谈过爱的陌生人。
他享受任何人对他的爱慕,以得体的理由假意迎合,然后等对方落网,再吞食他们的温情,直到对方失落地离开。欲望驱使下,他贪婪自私,心安理得地摧毁一个又一个人的心意。这有什么不好的?本来就是群居动物,互相借个火,以身体温暖对方,各取所需,何来诘问?在方林翰眼里,他只是简单地索取,反而是对方要求他成为谁的男友,又要求他给谁以关照,这些要求让他感到无趣。
他从未掩藏过自己恶劣的行径,小心翼翼只会让他白费力气。按理说,他不值得任何人再去喜欢,但他的相貌、谈吐和行为,很难让人想象到寡情是他的惯用伎俩。女生、男生,一个个接近他,然后再离开。他从未留住任何东西,他也不属于任何一个人。
那么王槿呢?对于方林翰来说,他与任何人无异。王槿虽然现在粘着他,但总有一天,他也会厌烦。毕竟人是相互的,这样没有回报的感情,他又能坚持多久。方林翰翻了翻他与王槿的聊天记录,他每天都在发晚安和我爱你,但自己从来没回过。
木槿花吗?我不喜欢。
他点了一支烟,靠在阳台的栏杆上。外面在下雨,密集的雨丝让整个城市被蒙在雾里。他仰头吐气,然后把手中未燃尽的烟丢出窗外。
——明晚九点,我家门口
——好
——晚安,我爱你
——嗯
他其实也不是特别爱惩罚与奖赏那一套,只是觉得王槿像一只小狗,傻的不行,所以他不介意在一只笨狗面前暴露他的残虐和神经质,好让王槿快点离开。可他没想到,王槿真就愿意在他脚下喘息。
看着王槿那天晚上不停地用皮带抽打自己,他想起很久之前王槿问他:“你会怕我吗?”
他觉得好笑,反问:“那你会怕我吗?”
王槿摇头。
“那我也一样。”
方林翰让王槿吞吐自己的性器,看着他小臂上那些红痕转为青紫,身下更为硬挺。他真想把王槿拎起来在沙发上做,然后故意摁着他疼痛的手臂,让他掉眼泪,带着哭腔告饶。但王槿这傻逼七点多就敲开他的门,像无家可归的落水狗。装什么可怜,还不是自己受罚。方林翰一边想,一边用手猛地把王槿的头往下摁。
都说了要足够听话,这么不乖的狗我还留在这儿,看来还是便宜他了。方林翰自个儿想着,看着王槿穿上自己的衣服。
“回去涂药,我要的是听话的狗。”方林翰示意他回去。
门落锁了,打开工作群,里边在讲去分部考察的事。六月二十七号。刚刚好补上今天没做的份。再见啊,小狗。
分部考察,王槿肯定知道方林翰要来,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讨好方林翰。其实方林翰给的指示并不难完成,但王槿潜意识里总想去试探他的底线是什么,来者不拒的话,那怎么样都不会被拒绝是吗?十一点半,该吃药了。王槿在日记里写道:是否会有一天,你也会喜欢我?毕竟在自私的本质上,我们并无差别。
六月二十七日的中午,按照道理,本部人员应该在特意准备的休息室进行午休。但本部和分部人员一起就餐的时候,方林翰就在桌下用脚尖摩擦王槿的脚踝,瞥了他一眼之后继续和身边的人聊工作。王槿收紧了脚,盯着方林翰,任由他动作。方林翰停了一下,然后踩在了王槿的脚上,接着像辗地上的烟头那样,慢慢转脚辗着安分的小狗。就这样,午休的时候,他们顺理成章地待在了一个办公室。
“您不休息吗?”王槿看着坐在沙发上准备点烟的他,心里想着办公室不准吸烟。
“‘您’都用上了,你希望我休息?”方林翰叼着烟,“刚才踩脏你的鞋,真不好意思。”
毫无歉意可言。
“没事。”
“今天还算乖。过来。”方林翰招手,让眼前这只小狗坐在他腿上,“不让你跪在地上了,待会儿把裤子弄脏了,你就真是小狗了,满地滚的小狗。”他笑着朝王槿吐烟。
“我是您的小狗,只要您需要我,我可以什么都是。”王槿安分地坐在方林翰腿上,低着头,轻轻地说。
“那我不需要你呢?”
“那我就什么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