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窗外的圆月,心头划过一丝不安。今夜,狼人又蠢蠢欲动了。
他看起来二十五六岁,Jing致的五官,细长的黑眼睛里透着一丝狡黠,常年不见日光让他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飘逸的黑发,修长的身形,温文尔雅的气质,这都是贵族吸血鬼的典型特征。
“主人。”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轻声唤道。青年穿着薄薄的丝绸白衬衫,外面套着一个淡金色的马甲,正映出他白皙的皮肤与金发。下身穿着收腿的蓝色七分裤,上面没有丝毫的褶皱,因为他从每天清晨穿上衣服为主人服务开始,就没有坐下的权力。他的马甲口袋里装了一个本和一支Jing致的金镂花钢笔,记录主人的所有吩咐。腰间挂了一串钥匙,一共七把:绿色是生物园、白色是药剂室、粉色是婴童室、红色是血库、黑色是警卫处、黄色是奴隶楼,而紫色是堡主的圣堂。五彩斑斓的钥匙都被套上了橡胶套子,防止年轻人在走路时叮当乱响。与一身华丽服饰不相衬的是,青年脚上并没有鞋子。他的踝部和双脚都非常好看,白里透着粉色,一尘不染,指甲也Jing心打磨过。
黑发青年闻声转过头来,对金发青年说;“怎么样,亚当。”
金发青年30度俯身,45度低头汇报道:“城墙外围电网已经通电,八个岗楼都是双人岗和一条狗,两个哨塔上都有人观望,里外的大门上都有一班守卫。血库加了一班Jing英把守。”血库是这个庄园维持运转的根本,也是黑血庄园这个外号的来历。
“银子弹还够用吗?”黑发青年走向桌子上的庄园结构图。
“暂时还够用,主人。”亚当回答道。
“退下吧。”黑发青年头也不抬的说。
“遵命,主人。”亚当俯身悄悄退下,正如他来时不发出一点声响。
黑发青年望着庄园结构图,陷入了回忆。这是个两英里长宽的庄园,用五米高的钢筋水泥墙与世隔绝,上面还有一米的外翻电网,阻止了一切图谋不轨的外来者,这个庄园的五分之三处是一栋五层高的城堡,庄园种满了植物,城堡后面圈养了一些动物。城堡原本只是一栋令人惊叹的石质建筑,直到巴克司令占据了它。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周游世界学医归来意气奋发的伊米修斯住进了父亲伊利斯伯爵刚刚建好的庄园。这座庄园是这个地区最为恢宏的建筑,伊利斯伯爵变卖了他的封地,打算在时代变革前给自己的家族留一个永久的安乐窝。
然而就在第二年,革命战争爆发,新时代的步枪火炮让贵族的剑挂上了白旗,贵族战败后,各路革命者在瓜分胜利果实时又进行了二次战争。而这座高大的私人建筑是各路军阀虎视已久的“指挥所”。巴克司令占据了它,并答应在战后归还给伊利斯。就这样伊米修斯亲眼看着妹妹被喝醉的巴克掳走,看着父母上前争执被巴克的手下打死,他也中枪倒地。不知过了多久,他在庄园外的的烂泥地醒来,他意识模糊,但感觉有人双手按着他,咬了他脖子,他想挣脱,结果又晕过去了。
当他再醒来,发现自己在山洞里,而身边坐着一个身着朴素却很整洁的人,那人发现他醒了,回头咧嘴一笑,奇怪的牙齿吓了伊米修斯一跳,他立刻反应过来,质问道:“是不是你咬我的?”
那人摇摇头说:“不是咬你,是救你。当时你身上烧着火,你知道我是怕火的,我把你拖到烂泥坑,看火灭的差不多了才转化你。”他举起手指,说:“我的手还被你胸口的火药灼伤了,不过现在好了。”
“救我?”伊米修斯刚刚想起自己中枪,低头去看自己的伤口。
“别看了,愈合了。”那人说到。
伊米修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胸口连疤痕都没有,仿佛姐姐被辱,父母被杀都是一场梦,而衣服上的血迹和火药烧焦的洞告诉他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他茫然的看着眼前的人。
那人解释道:“我叫布莱克,是个吸血鬼,就是长着尖牙的那种。”他不顾伊米修斯的眼神继续道:“吸血鬼快一千年没步入人类世界了,人类在发展创造,有了枪有了炮。而吸血鬼不是,我们的家园里没人去读书,都去养动物,因为我们是喝鲜血的,而鲜血不能像面包一样保存。除了偶尔有淘小子在外面带回来几个新鲜面孔,我们都是几百年的老熟人,哈哈。”他搓了搓鼻子,眼神暗淡了点:“直到两年前,一伙拿着枪炮的家伙侵入了我们的家园,我们这些老家伙根本不是火器对手,虽然打不死我们,他们用枪炮把我们打到,然后像捕捉野兽一样捕捉我们,然后把我们放到太阳下烧死。就这样我们没了家园,可我们也打不过他们,我们人少,目不识丁,对火器一概不知。我们也尝试过转化人类,但是刚被转化人人类接受不了这个改变,会攻击我们。”
“所以你救我干什么?我也是人类。”伊米修斯打断他。
“你不是了。”
“哪有什么区别,我还是认同人类。而你们,是异类。”
“不,你憎恨人类,尤其是那些拿着火器的人类。你不想为你的家人报仇吗?”
布莱克的这句话戳